2013年2月21日

時間是分手良藥 距離是愛情毒藥

不得不說,與大個兒因為「政策因素」分開近半年,一切感覺彷彿又回到單身。兩個人生活沒交集時,越來越沒得聊,這一點跟感情好不好無關,就只是事實而已。我跟他提了這個問題,他很能理解我並非為了在視訊時分神開脫。


一般夫妻住在一起,每天柴米油鹽,大小爭執。或為了家庭、或為了孩子,總是有得吵。不住在一起,可是連想要吵都不知道吵什麼。我還沒被徹底同化,整天叫我在視訊上你愛我、我愛你,我也會無聊的。有時跟他講講臺灣地理、觀光資源,有時聊聊家族歷史,每天的線上聊天時間,已經開始扯到這種話題了。

結婚之前討論婚禮,談話還算有主題。現在最常出現的題目已經變成「移民局到底在搞什麼鬼?」還有「我還要在臺灣耗多久?」說真的,回來待越久,就越不想走了。便利的生活、美食、低廉物價,我怎麼想都沒有硬要離開的理由。

前日終於在視訊上忍不住了。我說,你們偉大的移民局還要把人糟蹋的什麼地步?我好好一個中華民國公民,這樣子審我還不夠,還要等什麼?又不是我多想去。這些抱怨之詞,他早就聽過了,也只能一直跟我對不起。我知道不是他的問題,但心裡一想到亞洲人似乎活該被欺負,就悲憤交加。

其實我在意的是我該在哪裡開始我的新生意。廣州去年底去過了,做了商務考察,也看過了供應商。一切都準備妥當,我就等著進貨開始做買賣。當時想著的是,第一批貨就要進溫哥華。但現在這麼一拖延,我不知何時會過去,早早進貨就押成本,還要考慮折舊問題。之所以生氣,是氣這個。

我這樣一個有膽子、肯做事的人,去了哪一國都不會給人帶來負擔的。我認真工作,也會依法繳稅,他們只能說佔了中華民國便宜,撿了我這樣一個優秀勞工,不但不會濫用社會救濟,還會創造稅收。但是白人小心眼兒,把所有黃皮膚的人都當成了賊吧?以為去了就是要沾光、領社會救濟的。我不願、也不屑幹這種事兒。一個有能力的人,也不是語言不通,憑什麼去人家地盤上討飯?姐兒要去就是要去幹一場的,不是在那兒浪費青春的。

這橫在我們之間的太平洋,已經不僅是地理上的距離。慢慢也會是心理上的距離。我訴說我的擔憂,也希望他真的瞭解。這段期間我也很誠實的跟他說,我並不喜歡有舞伴的舞蹈。之前因為他愛去社交舞場所,我也沒嘗試過,很好奇的上了兩期課。但是到後來還是無法有興趣。這與我的社交模式有關。對於無法交心的人,聊一次就沒有第二次了。我不浪費時間在social上。而跳舞場上,幾乎全是在social的人。每次遇到新舞伴,要自我介紹,遇到認識的人,要寒暄。講功利的話,這些人跟我的business全無關,我有這個時間,多去跟我圈子裡的人混也好。還有就是舞伴皆為異性,我的自我意識太強,其實很討厭被男生領舞。那種being told to do something,根本就不是我會做的。更不用提有時候男人手亂放,妳氣到想直接一巴掌呼過去的火!

有人分手,心情低落,總會聽到安慰之詞:時間是良藥。確實,時間能沖淡一切。有些人過幾年看自己的經歷,都覺得像說別人的故事。我自己也有這種感覺。如果時間是失戀的良藥,那距離一定是愛情的毒藥吧?不管愛得多深,兩人中間有無法消除的距離時,是非常痛苦的。

我很佩服我的公婆,可以在將近五十年前,橫跨北美洲、歐洲這樣戀愛。而且還是戀愛三年才結婚。這種超級長距離相戀,還能修成正果的,真的很難。若非和大個兒認識後花了一年留在溫哥華,也許我們最後也是不了了之。

中國人說阻人姻緣有損陰德,諸位移民局大官,是否可以高抬貴手?也為自己積點陰德呢?讓我這樣每天唸到諸位耳朵癢癢,也不是個辦法吧!

2013年2月1日

繼續收到CIC通知信

等了將近兩個月,每個週四上網查審理進度,搞得自己快要變成神經病了。今天終於又在信箱中看到一封加拿大移民局寄來的信。


退回一張表格,我在無子女那一欄填了None但是沒有簽名。好吧!這是我的錯。但可能因為這張被退回的表格,我的整個審理進度會慢兩個月以上。然後就是通知我要去繳”Right of Permanent Residence Fee”了。這個費用在1/25就已經請大個兒先在線上繳納,因為我猜差不多審理到這個階段,如果沒有被退件,應該要繳費了。所以我火速補了簽名,把上週繳費的收據又列印一次,明天去上西語課前就去週末郵局寄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