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一從高雄開車長征回來,昨兒在家窩了一整天。今天下午決定跑出去為明天的拍攝買點小東西。就是透明梗下睫毛啦!
太陽終於賞臉,經過了將近兩週的陰雨綿綿,整個人都快發霉了。今天騎車出門曬曬太陽也好。回家時,才剛開e-mail,就看到一個主題寫著”Do not reply…..”的信件。差點當成垃圾信給刪了,還好點進去看了一下,才知道是加拿大移民局給我的確認信,說我的移民申請件已經在十月三十一日簽收,目前大個兒那部分的身家調查已經通過,現在整份文件已經轉到香港,要開始進行我的身家調查部分了。
以這速度看來,我們目前單就sponsorship這部分,是跟CIC網站上說明的時間差不多。網站上目前顯示處理這部分耗時約35天。但是轉到香港簽證組後,真的就看個人狀況了。若是看移民局的公告平均時間,那是16個月!將近一年半呀!這樣還夫妻團聚個X?我看都會鬧離婚了。只好自我安慰,我是持臺灣綠皮護照的良民,我一定很快就會過的。
身邊有個跟我和大個兒類似的例子。剛剛好男女方身份對調而已,女方是加拿大公民,申請她的臺灣先生過去。而她上個月才跟和我說,她們今年七月送件,大約九月收到sponsorship通過的通知信,而十一月中就整個過關了。算起來約四個半月。我不知道我們的案件會不會如此順利?因為四個半月跟以前台北還有加拿大簽證組時,平均處理時間三個月差不多。但是從2011年11月簽證組撤編,全部歸到香港後,我猜所有臺灣配偶心裡都不怎麼好受吧?光是看官網上香港的配偶團聚依親處理時間,就想哭了。
P.S. 兩天後大個兒收到了CIC寄給他的書面通知,說明他的sponsorship已經審查完畢,全部資料業已遞送香港簽證組,並且香港也已經收到我的體檢報告了。希望這是快拿到簽證的前兆囉!
2012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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