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9日

新玩具 – Clarisonic

用過電動牙刷的人,一定都折服於那非手動傳統刷牙方式能比的超潔淨體驗。這個小玩具也是一樣的道理,利用音波震動來清潔皮膚。可以用來洗臉、洗澡、去角質,只差不能取代電動牙刷了吧?從頭到腳全身都能用。我最喜歡它的原因,是因為藉著音波震動,可以清除卸妝乳、油所沒辦法卸除的、藏在毛孔深處的殘妝、髒東西。



先來看看拆箱照。它有個充電器,跟電動牙刷一樣,第一次使用要充滿24小時。盒子裡面有兩個刷頭,一個較細是洗臉用,一個較粗是洗澡用的。另外還有四條清潔乳,分別是身體磨砂膏、滋養潔顏乳、清爽潔顏乳、保濕潔顏乳。


它有時間提醒裝置,而且非常聰明,只在你換上洗臉刷頭時,才會有每分鐘一次的提醒音,若是換上洗澡刷頭,就不會響了。因為產品設計,不希望妳刷臉超過一分鐘啊!建議是額頭20秒,兩頰各10秒,鼻樑、下巴合計再30秒,也就是一分鐘內結束洗臉動作。
實際測試,一分鐘足夠了。洗完感覺臉很乾淨,沒有老廢角質之外,鼻頭容易出現的黑頭粉刺也沒了。這還真是的女人浴室裡的寶物啊!可惜台灣沒有販售。





話說這個小玩具我也沒花半毛錢,看到拆箱照上,白色主體有IMATS字樣嗎?那幾個字母代表「International Makeup Artist Trade Show」。我去年去洛杉磯比賽的場合啦!所以這是我得到的獎品之一。也是其中最特別的一樣。拖了將近一年才有機會好好研究它,真是太懶惰了。

好用好用,這絕對要裝進行李,帶去加拿大啦!





2011年4月20日

中正紀念堂外拍之二

上一次到中正紀念堂外拍是去年的一月三十一日和Teresa合作的情侶檔model作品。那次的作品也讓我打進了溫哥華的彩妝比賽決賽,因次我對於這個很多人覺得非常老掉牙的外景地點,可是有莫名的好感。

因為現在我已經把以往留在台北,偶而住在小妹家所需的東西都搬回新竹了,所以今天是早上六點就出門搭車前往台北的工作室化妝。

19歲的model名叫Queenga,剛剛從巴黎返回台北,她的型類似對岸名模杜鵑。但是青春無敵的她,多了點活潑和淘氣。雖然淘氣,對我她可是很尊重的,看得出來在法國接受過洗禮,非常有這一行該有的知識。大概是怕我把她畫醜了,早上竟然猜我23歲!害我整個狂笑不止。天知道阿姐我已經三十三了,足足比她猜想的多10歲,大概我今天穿的太幼稚了吧?

早上涼涼的天,過了中午開始變熱,在中正紀念堂的台階上曬到快脫皮了。敬業的坤鎵還是乖乖的擺pose讓攝影師姐姐抓角度,還要忍耐強光下依然睜開眼睛的超難度動作。這就是個得人疼的乖model。又這麼年輕,大有可為的。法文一個字都不會的她已經開始在師大上課,準備為六月重返巴黎做準備。而我也將在下個月離開台灣。

離台前的倒數第二個外拍,與英國來的Emma和法國回來的可愛坤鎵合作愉快。當然最辛苦的就是扛著幾公斤重的相機跑來跑去的攝影師瀞瑩-她也是前年才從溫哥華返台的年輕人。和不同國家的人一起工作,是這個職業豐富我最多的地方,也讓我絲毫不想離開這個美麗、又有創造力的行業。

珍惜的照片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2011年4月8日

長征高雄

明明早上五點才睡著,竟然九點多又爬起來了。媽媽問我今天到底要不要幫她載腳踏車下去?我用力撐開眼皮,還是洗臉刷牙去。半小時後我已經獨自開著車在中山高上面疾行了。

目的不是只有送腳踏車那麼簡單。此行重要大事,就是把家中將近10年的老車,爸爸的一輛metrostar 2.0開到高雄去給朋友Ann。兩週之前在msn暱稱放了要送車的訊息,才不過幾分鐘,Ann就丟訊息過來問車種。快10年的車,才剛剛跑九萬,上個月我又勤勞的讓它換了新鞋(輪胎),加上是家中最會保養固定資產的人所開的車,因此狀況極好,前年底才剛剛送去整輛烤漆過,看起來真不像快要10年的車了。Ann火速的答應她要車子,而我也剛好想在出國前去南部觀光一下,就這麼跟她約定了這週末的墾丁行。

辦完媽交代的差事,順利把腳踏車運進她學校,我就開著車去Ann家和她會合。晚上被高雄夜市的小吃餵食到差點吐出來。

開著這部老爺車,心情蠻複雜。10年前這部車在我生日當天交車。老爸自用五年後,把車丟給我,但是我極少有機會使用,幾乎都開自己的小車。後來某人住在新竹時,就常開這部車。去美國期間,家人都要定時發動這輛車和我的小車,如今把這部車送人,我心裡突然閃過,哪天是不是我也會自己開著我的小車去送人?希望以後小車車也會遇到一個像Ann一樣不嫌棄車子年齡大,會好好愛護的主人,可以在人家家裡養老。

2011年4月6日

幸或不幸?

準備出門覓食的時候,竟然找不到皮夾!外套口袋沒有、皮包裡沒有,那還有哪裡?猛的想起,昨天晚上去夜市買完晚餐後,因為懶得把機車熄火,老闆找完錢,我放入皮夾後,沒有開置物箱把皮夾放回包包,就直接扔進了機車前面,大概在膝蓋位置那個夾層。當然後來提著食物上樓享用的我,完全忘了皮夾這件事情。

我抓起鑰匙就狂奔下樓,到了我的小綿羊旁邊,發現那個置物夾層上蓋了一張廣告紙,然後我一翻,就看到我的皮夾在下頭。然後,就發現裡面的現鈔5400元,完全不見了!但所有證件、信用卡、提款卡,甚至starbucks的儲值卡全都還在。那我到底要不要報警,調樓下的錄影帶咧?實地勘查後,發現我機車停的位置不好,兩支攝影機都無法完全拍到正面,而且我糊塗的把皮夾忘了的時間是昨天晚上八點,到今天我發現,已經過了十幾個小時,真的很難看到「好心」幫我把皮夾遮掩好,但是把現金拿走的那位偷兒。

是的,還是稱為「偷兒」。因為他拿走了我星期天上課的終點費啦!嗚嗚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