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了將近兩個月,每個週四上網查審理進度,搞得自己快要變成神經病了。今天終於又在信箱中看到一封加拿大移民局寄來的信。
退回一張表格,我在無子女那一欄填了None但是沒有簽名。好吧!這是我的錯。但可能因為這張被退回的表格,我的整個審理進度會慢兩個月以上。然後就是通知我要去繳”Right of Permanent Residence Fee”了。這個費用在1/25就已經請大個兒先在線上繳納,因為我猜差不多審理到這個階段,如果沒有被退件,應該要繳費了。所以我火速補了簽名,把上週繳費的收據又列印一次,明天去上西語課前就去週末郵局寄吧!
2013年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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