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1日

舊歌、舊事、舊人

有一首Nelly Furtado的歌,百聽不厭。第一次聽是在前往美國公司報到的聯航班機上。身邊坐著Johnnason,他看中文報紙,我看英文報紙。兩個人彷彿拿錯了對方應該看得報紙一樣。我們兩個相視而笑。他是在台北上班的英國人,到Atlanta出差,我和他搭同班飛機在舊金山分道揚鑣。記得舊金山過海關時,他還等了我。我們直到候機室,他飛他的、我飛我的,才就此告別。聽到這首歌,總是讓我想到那次旅程中的種種,包括Rick。

Rick大我好多歲,起碼有10歲,也是個總公司的auditor。我們兩個同被派到Winona查Q3。Winona是公司專門做生技產業儀器的代工廠,利潤最高,但地處偏遠。在Minnesota的東南角,靠近Mississippi河。距離隔壁的Wisconsin很近。

到了Minnesota的前兩個晚上,我獨自待在旅館,每天早上跟我老闆Roger一塊去上班。兩天之後,老闆把我交給Rick照顧,我也從Rochester廠移往Winona廠。和Rick在一起的前兩天,很拘謹。後來聊開了。他常常誇獎我漂亮,還開玩笑說我以前一定是model。後來Winona的同事叫我亞洲甜心之後,他便露出一種:「你看,我說得沒錯」的表情。

我們兩個一起住在Holiday Inn,晚上這個只有兩萬人的小鎮無聊到可怕。從我的房間望出去,四周都是漆黑的。第一晚Rick帶我去很多公司同事會去的一家烤魚店吃魚。後來幾天我們都在旅館樓下的餐廳解決。除了星期天下午,我們開車跨過了Mississippi河來到La Crosse,迷路了老半天後,吃了頓牛排。

每天除了睡覺的時間,我們幾乎都在一起。10天過去之後,Rick對我已經不像是普通的同事了。他期待著和我一起到蘇州出差,雖然這件事情後來完全沒有實現-因為老闆認為蘇州有我一個人就夠了。

後來他到其他北美洲的廠出差時E-mail寫著,I wish you could be here. 之後我們真的再也沒有一起出差過。他比我晚一個星期離開了公司。

那趟從Winona返台的途中,聯航也不斷播著這首Say It Right。每次聽到這首歌,我總想起八月Minnesota的陽光、溫差好大的天氣、烤魚的香味,以及我和Rick開著Mustang在Mississippi邊閒逛的星期天下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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