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家一個月了。莫名其妙的忙碌,而工作也還沒著落。除了剛回來前兩週,南、北兩所私立大學的演講,以及五月底、六月初連著兩個週末的婚禮工作,目前我都還處於無業遊民狀。
說是無業,但其實也很多雜事。真是不相信以前星期一到五都要上班時,這些瑣事都是怎麼處理的?上個週五還飛了一趟香港,去解決掉以前發薪的帳戶。當然為了關戶專程跑去,好像很笨,所以早就約了妹妹同行。香港三天兩夜,吃飽、買到翻,星期天回到家時都晚上十一點半了。
返台後對於原先預計上崗的工作,整個不滿意,一切都得重頭來過。也在此時,眾多親友都勸我再回加拿大。大家擔心的重點,不外乎大個兒來臺灣要做什麼?我的適應力向來很好,丟到哪裡都可以活得好好,應該我來配合大個兒較容易。光就語言這一點,我確實比大個兒有優勢。雖然我的半調子英語不是很優雅,但總是日常生活、上班都夠用了。當auditor時,跟美國同事、老闆可以用英語溝通工作上的事情、聊天,轉行四年間,應該也沒退步,所以該是足夠的。大個兒的國語還停留在練習拼音階段,他到這裡來除了生計有問題,也交不到啥朋友吧?會很孤單的。所以回來才兩個星期,忘了是哪一天?我們就決定還是我搬回去好了。他就說,那結婚吧!大個兒今年11月就滿43歲了,他是個想要家庭、小孩的人,大概等這個機會等很久了。
兩個人分隔兩地時才決定這件事,能有什麼浪漫安排?不過就是在Skype上面很認真的討論了。沒有鑽戒、沒有玫瑰花,但有很多現實的考量。包括婚禮地點、費用、形式,還有之後的兩國文件認證問題。他先致電了妹妹,詢問老家的婚禮場地,發現要一年前就預約,但此時的兩人都不願意隔著太平洋再過一年。最後討論出,乾脆結婚、蜜月旅行一起辦,就去兩人最愛的泰國吧!
這也不失為一個浪漫又省錢的方案。想到在溫哥華的婚禮場地,一個個都像是天價,而我們又不會有上百個賓客,要去哪裡租小而美的地方,還真是個問題。再者,如果在Flin Flon, Manitoba辦婚禮,那我爸媽必須先飛到溫哥華,轉機Winnipeg,再搭12小時巴士才抵達,這樣我爸媽來觀禮意願會非常低落(趨近於零吧)。而大個兒的爸媽要從那裡到溫哥華,就是先搭12小時巴士,再搭個5小時飛機到溫哥華。對於兩位皆以上80歲的老人而言,這也太痛苦了。尤其他媽媽有血液循環的問題和骨骼問題,我還真怕半途中出了狀況,我們會愧疚不已。
後來又考慮到移民申請,決定還是採取在加拿大境外結婚、以境外申請方式遞件。從六月一日有了這個共識後,我們就開始運作。我很快的上網查婚禮場地,也幸運的查到了一家villa有價格合宜的婚禮包套。也很適合我們這樣小型的婚禮。敲定家人的時間後,就開始進行訂機票、住宿的動作。週日從香港返台後,收到villa寄來的確認信,告知訂房、婚禮、晚宴安排妥當了。昨晚訂好婚紗的款式,預計七月八日會收到。剩下沒什麼要操心了,就努力瘦身吧!
結婚不簡單,但婚禮可以很簡單。小妹看了我這套操作模式,都想效法了。準妹婿似乎也很嚮往這種結婚、度蜜月一次完成的簡單方式。結婚重要的不是那一天,而是接下來得下半輩子。能夠在這種年紀,還有個很多女生會羨慕的沙灘婚禮,又能夠簡簡單單、不花心力的完成,這應該已經是上蒼厚愛了(厚愛大個兒嗎?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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